頂溪國小114學年度特殊展能市長獎申請
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
114學年度申請辦法
壹、公告方式:
一、本校學校網站首頁/訊息新知/頂溪訊息
二、畢業班級教室佈告欄
貳、評選時程表:
項 目 時 間 相關單位
1.辦法公布 115.03.10(二) 教務處註冊組
2.學生送請導師初審,每班得推薦1-2名送複審 115.03.16(一)~115.03.30(一) 學生、家長、導師
3.經教師推薦後,學生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 115.04.7(二)下午16:00截止 學生、導師、教務處
4.教務處審核資料 115.04.8(三)~115.04.24(五) 教務處
5.複審會議 暫訂115.04.27(一)下午16:10 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委員會、教務處
參、報名方式:
一、初審報名送件日期:115年03月30日(星期一)16:00之前,送各班導師初審。
二、複審報名送件日期:115年04月7日(星期二)16:00之前,攜帶有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至教務處註冊組(不受理通訊報名)。
三、複審應繳驗資料:
(一)書面申請表一份(學生需按照導師的意見進行修正,重新繕打,經導師先行審核積分後,請導師簽名),並將資料備存成電子檔儲存於級任老師班級電腦資料庫中。
(二)獎座、獎牌請拍照佐證,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;獎狀請附正本,教務處審核資料後再歸還。
(三)書面申請表、佐證資料依順序裝冊。
1. 資料正本(含獎狀正本)及影本分成兩本裝冊,排列方式請依照申
請表內各獎項填寫順序。
2. 請使用活頁夾,每張內頁僅正面放一份佐證資料,背面保持空白。
3. 正本驗畢發還,影本留存本校。
肆、評選時間與地點:
暫訂115年04月27日(星期一)下午16:10於彩虹樓頂溪講堂召開複審會議。
伍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114學年度申請辦法
壹、公告方式:
一、本校學校網站首頁/訊息新知/頂溪訊息
二、畢業班級教室佈告欄
貳、評選時程表:
項 目 時 間 相關單位
1.辦法公布 115.03.10(二) 教務處註冊組
2.學生送請導師初審,每班得推薦1-2名送複審 115.03.16(一)~115.03.30(一) 學生、家長、導師
3.經教師推薦後,學生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 115.04.7(二)下午16:00截止 學生、導師、教務處
4.教務處審核資料 115.04.8(三)~115.04.24(五) 教務處
5.複審會議 暫訂115.04.27(一)下午16:10 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委員會、教務處
參、報名方式:
一、初審報名送件日期:115年03月30日(星期一)16:00之前,送各班導師初審。
二、複審報名送件日期:115年04月7日(星期二)16:00之前,攜帶有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至教務處註冊組(不受理通訊報名)。
三、複審應繳驗資料:
(一)書面申請表一份(學生需按照導師的意見進行修正,重新繕打,經導師先行審核積分後,請導師簽名),並將資料備存成電子檔儲存於級任老師班級電腦資料庫中。
(二)獎座、獎牌請拍照佐證,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;獎狀請附正本,教務處審核資料後再歸還。
(三)書面申請表、佐證資料依順序裝冊。
1. 資料正本(含獎狀正本)及影本分成兩本裝冊,排列方式請依照申
請表內各獎項填寫順序。
2. 請使用活頁夾,每張內頁僅正面放一份佐證資料,背面保持空白。
3. 正本驗畢發還,影本留存本校。
肆、評選時間與地點:
暫訂115年04月27日(星期一)下午16:10於彩虹樓頂溪講堂召開複審會議。
伍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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