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
一 、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,電話:04-3706153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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